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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混改你情我願不容易 還需法律制度保障



國企混改,你情我願不容易車貸台南安平車貸

文/程宗良

2015年,新一輪國企改革的鐘聲再次敲響。從中央到地方,可謂“熱鬧非凡”。

先有頂層設計方案《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發佈,後有一系列配套文件隨之而來。

與此同時,地方也毫不遜色,上海浦東新區在11月2日舉行第二輪國資國企改革啟動會,吉林省政府也於同一日召開常務會議,研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等工作……

一大波國企改革政策已經或即將發佈,在國企改革的專列上,當然少不瞭混合所有制改革這位重要乘客。自1999年首次以“政策”角色示眾以來,混合所有制頻繁出現在各類政策文件中。

那麼,改革許久,效果如何?

“進展不大”。這幾乎已是業內的共同認識。深究其因,有人認為,頂層設計方案的姍姍來遲阻礙瞭混合所有制的向前推進,沒有宏觀設計,混改何以大步前行?如今,頂層方案來瞭,國企改革1+N系列中的《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裝璜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見》也已經發佈,在政策方面的疑慮消除後,混改的步伐應該加快瞭吧?然而也不樂觀。

事實上,在諸多阻礙混改推進的因素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主觀意願不可忽視。在一些民企眼中,即使進入國企,也“人微言輕”,話語權較小,更難以達到和國企平起平坐的地位,既然達不到預期,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冷板凳不坐也罷。而對於占有優勢資源的國企來說,和民企分享的積極性也不高,因此,在不缺資源、不缺渠道的情況下,國有企業自然多瞭一份傲嬌。

不僅如此,國有企業也有自己的擔心,例如,國有資產交易在很多情況下都被判定為國資流失,混改成功的國有企業,因與民企協商出較低定價可能被認定為國資流失,混改不成功的則因企業缺乏活力同樣容易被扣上國資流失的帽子。然而,國資流失的判定標準,目前尚未定論。

在國企和民企各懷心事的背後,是一份踏實感的缺失,是制度保障的不完善。這樣的制度保障,包括政策,包括法律,包括各種定性的文字認同。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政策文件已經很多瞭,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至今,政府工作報告、十八屆三中全會等重要會議,都會對國企混改提出新的指導意見,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也會適時提出改革方案,但政策並不能完全激發企業的熱情,來自法律的保障才最為穩妥。讓企業踏實的法律保障,應當涵蓋對混改相關事宜的事實認定,更應該包含能使政策落地的程序保護。

國企混改,要讓國企和民企你情我願談何容易,這份猶豫癥,恐怕隻有法律保障能治得好瞭。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105/220723690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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